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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联合年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2007/4/6

          
皖府联字[2007]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市联合年检各部门:
  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是我国转变政府管理模式、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现将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07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公告》已于3月19日在《安徽日报》(C3版)刊登,并在省商务厅网站(www.ahbofcom.gov.cn)、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网站(www.ahws.com.cn)上发布。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时间,省联合年检各部门集中办公时间为2007年5月21日至5月31日。凡2006年12月31日前在省和有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需按要求登录商务部年检网站www.lhnj.gov.cn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年检网站http://wanj.saic.gov.cn正确填写年检数据,进行网上申报。
  二、根据国家统计局、商务部《关于政府统计系统参加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通知》(国统字[2007]32号)要求,增列统计局为联合年检成员单位。各级统计局的主要职责为进行网上初审和现场审核,并参加联合年检的集中办公,同时协助牵头单位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的分析工作。
  三、各市联检部门要在联检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做好联检各部门的指导协调工作。各地应根据需要自行对2006年度新批企业和联合年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网上年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各市年检办应在6月10日前向省联合年检办公室上报汇总数据以及年检总结。各级联检部门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增强服务意识、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提高联合年检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联检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对联检数据的核准,特别要加强对数据的综合分析和运用。为领导决策和推动全省经济发展,提供真实可靠数据各市商务部门应以联检为契机,建立利用外资评价指标体系,修正和完善外资统计信息系统,建立和健全重点外商投资企业档案库。并将2006年度新批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及代码发送邮件至省联合年检办公室邮箱(ahws@ahws.com.cn),确保新批企业可正常参检。
  五、各地、各部门在年检过程中,如遇问题咨询,请与省联合年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2835889 陈 婧
  0551-2831365 干吉安
  
  特此通知
  
  附件: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07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2007-4-6 17: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