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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在上海设立了第一个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此后又陆续批准设立了天津港、深圳福田、沙头角、广州、大连、厦门象屿、张家港、海口、青岛、福州、宁波、汕头、盐田港、珠海保税区。截止目前,国家共计批准设立了15个保税区,全国保税区总面积38.62平方公里,目前封关运作面积34.99平方公里。 保税区具有保税仓储,国际贸易、出口加工和商品展示功能,是一种开展对外贸易、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特殊区域。为了支持和促进保税区的发展,国家赋予保税区优惠的进出口管理政策和税收政策,实行类似“境内关外”的政策;区内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境外进入区内的货物实行免税、保税政策,区内生产的货物出口不征收出口关税;海关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施简便高效的监管。 保税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在推动对外贸易、发展外向型经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显现了以下四个特点: 首先,保税区的对外贸易量增长迅速。2004年全国保税区进出口总值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达到742.49亿美元,同比增长45.2%,高出全国增长比例9.5个百分点。 其次,保税区招商引资效果显著。截止2004年底,全国保税区累计批准企业37442家,其中三资企业14189家;累计批准投资额489.18亿美元,其中三资企业投资额328.41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281.3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45.6亿美元。 第三,保税区自身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作用明显。2004年,全国保税区实现增加值985.34亿元,同比增长31.8%;完成工业总产值1773.32亿元,同比增长34.1%;实现销售收入5478.69亿元,同比增长29.7%;完成商品销售额4127.47亿元,同比增长34.7%,税务部门税收168.37亿元,同比增长27.7%。 第四,保税区仓储物流功能不断强化。2004年,全国保税区仓储转口贸易方式项下进出口值470.74亿美元,占保税区进出口总值63.4%,同比增长53.7%,物流企业营业收入1093.1亿元,同比增长29.8%。 保税区良好的发展势头表明:它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与全球经济接轨的平台,拉动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载体,沟通国内外两个市场的桥梁。 为了适应现代物流业发展和保税区发展的需要,发挥保税区的功能优势、政策优势和港口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拓展保税区的仓储物流功能,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在上海外高桥、宁波、大连、厦门象屿、青岛、天津港、张家港、深圳盐田港保税区设立保税物流园区,开展保税区与港区联动试点工作。在进出口税收方面,比照实行出口加工区的相关政策。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不断深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与国际经济接轨,保税区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参与对外经济活动,将根据自身的特点,以强化发展仓储物流功能为重噗,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保税区的整体发展水平和质量,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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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6-20 16:0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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