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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非法认证专项活动,未经认监委批准,任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下同)擅自从事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将被坚决予以取缔。 此次清理调查的范围是: (一)未经认监委批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擅自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食品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体系认证(HACCP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节能认证、饲料产品认证、绿色市场认证、酒类产品认证、软件过程与能力评估认证、体育服务认证。 (二)未经认监委批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中冠有“认证”字样或者在其对外出具的技术评价性证明文件中带有“认证”字样的,从事上述第(一)项以外的评价活动,并且该评价活动符合《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产品、管理体系、服务认证范围。 (三)未经认监委批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中虽未冠有“认证”字样或者其在其对外出具的技术评价性证明文件中虽未带有“认证”字样的,但其所从事的活动符合《条例》第二条所规定的产品、管理体系、服务认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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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9 16:4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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