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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年会在北京举行

2010/7/5

    

   6月19日,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和《中国企业报》社联合主办的“2010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年会”在北京举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石广生、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理事长李德成、国务院参事任玉岭、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胡国财、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冯并、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王忠明和日中经济协会理事长清川佑二等出席了年会。年会开幕式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胡国财主持。
    开幕式上,石广生、范宝俊分别致辞,马秀红副部长代表商务部讲话,清川佑二先生发表了演讲。
   石广生在致辞中介绍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在华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和情况后指出,中国目前正在着力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发展和布局,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广大企业不仅要把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绿色环保产业作为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需要,也要把它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进行结构调整、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产业升级和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维护全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同时,要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处理好劳资关系,保持企业稳定和发展。
   马秀红副部长代表商务部向年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她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商务部结合自身职能,制定了一系列推动和引导出口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商业企业、物流企业等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措施,如将环保、能耗、用工、设备水平等指标纳入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范围,在资源型产品出口配额招标中引入了企业社会责任审查程序,明确规定没有暗示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环保未达标的企业,将被取消投标资格。积极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推动设立行业信用体系,同时商务部还严格要求中国企业在开展境外经济合作中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与当地人民和睦相处,积极参与当地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和环保事业,树立良好形象。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关注资源节约和利用,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今后,商务部还将进一步支持和引导企业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马秀红副部长强调,在致力于为国内外投资者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的同时,中国政府强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公益事业,慈善事业,注重保护劳工权益,提倡企业回馈社会,大力推进节能环保。商务部将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提高吸收外资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提出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自觉、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通过下发指导性意见、举办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2010-7-5 14: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