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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客户端软件登录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办理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的通知

2009/3/16

           各参检外商投资企业:
  2008年,为便利企业、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提高外汇业务办事效率,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发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并在全国上线运行。各外商投资企业已将纸质外汇登记证统一换发为IC卡外汇登记证,并通过系统办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为充分利用系统提供的信息化支持,方便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年检,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2009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阶段,上线运行系统外汇年检功能,并要求参加外汇年检的企业(以下简称“参检企业”)利用用户软件(企业端)(以下简称“客户端软件”)登录系统,通过互联网完成外汇年检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汇年检程序
  参检企业应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外汇年检的申报工作:
  (一)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下载《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用户软件(企业端)》(即“客户端软件”——“wgjinvsetup.zip”)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企业端)》(以下简称“《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安装客户端软件登录系统,并进行相关外汇年检数据的录入与申报工作。
  (二)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下载并填写《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后,连同外汇年检所需材料一并提交外汇局。
  (三)外汇局根据参检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与网上申报外汇年检数据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参检企业通过年检。
  二、外汇年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企业在办理网上数据申报过程中,应认真阅读《手册》,根据要求配置计算机软硬件并填写相关数据,确保申报数据准确无误。在数据填写过程中,参检企业可点击“企业用户”登录界面的“业务查询”,浏览查询参检企业基本信息及外汇收支等信息。
  (二)参检企业在以系统管理员身份登录后,应及时修改系统管理员密码,并加强对“企业用户”的管理,避免因内部管理不善导致企业信息泄露等问题。
  (三)对于应当参加外汇年检而未参加的外商投资企业,系统会将企业业务状态标记为“未参检”,进而影响企业在年检期结束后相关外汇业务的办理。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外汇年检、申报年检信息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对违规企业及责任人分别予以相应处罚。
  (四)对于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资本项目管理处外资科,联系人:陆兵、叶瑛、李俊,联系电话:0551-3691146,3691141。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资本项目管理处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
             2009-3-16 16: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