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7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召开“新《企业所得税法》与融资租赁相关问题研讨会”

2011/3/23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于2月29日在协会会议室成功召开新《企业所得税法》与融资租赁相关问题研讨会,共有近六十家会员单位和内资试点、金融租赁及相关客户的一百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由租赁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屈延凯先生主持,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杨国俊先生、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秘书长高世星先生、北京中海税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部经理向湘宏先生等应邀出席会议并做主题发言。  高世星先生从新税法关于纳税人的表述、纳税义务、税率、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境外所得的计算及应纳税额的抵免、税收优惠、特别纳税调整、合并纳税、过渡期、税收协定和有关融资租赁的所得税政策等十一个方面对《企业所得税法》进行了全面解析,并就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原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发展与衔接等大家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北京中海税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部经理向湘宏先生首先向参会代表们分析了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并结合具体案例详细讲解了纳税筹划的有关知识。
    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杨国俊先生向参会代表们介绍了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并从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必要性、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所得税的确认与计量和有关衔接的规定等五个方面着重讲解了递延税项的会计处理。
    最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屈延凯先生结合各位专家的精彩讲解做了总结发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与实施对融资租赁的营销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为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对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和融资租赁业遇到的会计、税务等问题我会将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租赁业委员会也将就会员们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培训。
             2011-3-23 15: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