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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徽 省 联 合 年 检 办 公 室 文 件

2013/4/7

          
安 徽 省 联 合 年 检 办 公 室 文 件  
  皖府联字【2013】1号

    转发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联检各部门:
    通过17年连续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全省各地、各部门已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规范的年检工作机制,对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权威性和认知度有了进一步提高。
    现转发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3】84号),请按《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公告。《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公告》已于3月21日在《市场星报》(04版)刊登,并在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网站(www.ahws.com.cn)上发布。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检工作时间,省联检各部门集中办公时间为2013年5月7日至17日。凡2012年12月31日前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需按要求登录商务部年检网站www.lhni.gov.cn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年检网站http://ahaic.gov.cn正确填写年检数据,进行网上申报。
    二、集中培训。自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上报的年检数据和商务部的外资审批统计系统合并,做到数据对比与共享,针对企业年检工作人员流动大,对系统操作不熟悉,各市联检办公室可根据本市情况,制订联检工作方案统一开展工作,安排相关培训。
    三、加强服务。联检部门应遵循提高效率、减少环节的服务宗旨对辖区外商投资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上门年检、协助录入、答疑解惑、按时催检、简化手续、减轻负担,指导企业顺利完成联检数据的上报。
    四、加强监管。联检各部门间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对逾期不检、不按期出资、不规范填报、瞒报数据的企业应统一要求限期改正,加大对我省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管力度。
    五、综合分析。联检数据将与企业的审批、变更、分析与统计工作相结合,联检部门应各司其职,严格审查企业上报数据,加强联检数据应用,延伸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
    六、汇总上报。各市联合年检办公室于7月30日前向省联检办公室上报汇总数据。同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联合年检总结报告,分析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存续、经营等情况。年检总结的上报也将做为年检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
    特此通知
    附件: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抄: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商务局、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2013-4-7 18: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