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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省经济尤其是商务经济正处在重要的发展关头。中央中部崛起战略决策的实施,使我省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新近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又为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增长方式,带来了新的压力和动力;从我省自身来看,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产业、区位等优势日益凸现,经济增长具备了强大的内在基础和条件,正处于当发应发之时。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要求我们抢抓机遇,积极应对,变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又快又好地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按照这个要求,省商务厅积极行动,王福宏厅长亲自主持,分管厅领导和业务处长参加,开展调研,深化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分别就外贸、外资、消费三个方面提出了专题调研报告。此为第二篇关于利用外资工作的调研报告。 新一轮宏观调控,很多处涉及到外资工作。贯彻落实好宏观调控精神,对于抓住时机,着力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积极争取相关政策,继续保持我省利用外资快速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利用外资面临的宏观调控措施可能有哪些 在准入条件方面,一是通过修订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资投向高技术、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环节和节能环保领域等,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的产业结构。二是通过提高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比例和交付比重,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国家六部门已出台《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规定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注册资本金未全部缴付的,或开发项目资本金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5%的,不得办理有关贷款和外汇手续)。在过程监管方面,一是国家六部委近日出台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对外资企业境内并购的范围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约束,强化了审批环节和反垄断审查,特别是对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跨境换股等作了更为细致的规定。二是通过加强外汇监管,强化对跨境资本尤其是短期流动资本的监控和管理。在成本调节方面,一是通过推进内外资企业统一所得税和清理规范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二是通过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降低或取消部分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部分高科技产品和深加工农产品退税率;继续增加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品种,提高准入标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在政府行为方面,一是通过修订产业政策,加强土地管理等,引导外资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水平。二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禁止各级政府盲目简单地层层分解并考核招商引资指标。 二、必须全面客观地分析宏观调控带来的影响 首先要充分认识其积极意义和有利因素。一是有利于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目前,我国实行的两套税制、两套税法有违国民待遇原则,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在享受超国民待遇,如企业所得税率低,内资企业在有关成本费用计算、扣除项目和列支标准方面要严于外资企业,影响到内资企业和民族工业的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也存在一些非国民待遇或低国民待遇,适用于内资企业的某些税收优惠,如福利性、照顾性税收优惠,外商投资企业不能享受。两税合并后,将有助于消除两者差别,形成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二是有利于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改革开放27年来,我国利用外资在总量、发展速度和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利用外资结构和产业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进一步修订完善,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和节能环保领域,将不断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两税合一,在实行由沿海向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转移的区域性优惠政策的同时,以产业性优惠政策为主,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三是有利于涉外税收收入的增加。实行新的税法后,统一税率预计在××%至××%之间,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税率将会提高;税率统一将有助于遏止由于各地随意越权减免税或变相减免税而造成的税收严重流失,从而大大增加涉外税收收入的增加。四是有利于杜绝假外资现象的发生。过去,觊觎外资的优惠条件,不少国内企业纷纷“变身”外企。于是,大量“假外资”以投资的名义进来,开始了“国内吃草国外挤奶”的畸形旅程。两税统一后,内资企业通过“变身”已无法获得优惠的税率,从而有助于减少假外资,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 同时也要高度正视和清醒认识其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一是可能减弱我国对国际资本流入的吸引力。近年来,世界各国政府尤其是周边国家纷纷出台和实行优惠的政策,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对我国利用外资构成较大压力。如印度通过重点削减税率、增加基础建设开支,大力吸引在中国设厂的制造商到印度投资;东盟各国对外资提供减免税或低税率优惠;就连日本也计划近期制定放宽对外国企业在日本投资的限制和减免外企税赋政策。两税并轨后,在我国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税负将有所增加,对看重税收优惠的投资者,尤其是境外中小企业,可能会转向印度、越南等税率相对较低的周边国家投资,造成我国利用外资减少。二是可能加大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难度。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尚处于较低水平,离不开优惠政策的推动,在发展的关键时期取消税收优惠政策对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到中西部地区投资的企业又以香港、台湾等地的中小投资者居多,这些中小投资者非常看重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时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投资决定;清理、规范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将限制中西部地区政府通过地方性的优惠措施吸引外资的空间;另外中西部地区与沿海省份相比,在区位、环境和配套等方面处于劣势,随着进入中国的国际资本被周边国家分流,实际流入中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可能将受到更大的影响。三是可能限制外商投资企业滚动发展的速度和能力。两税合一,外商投资企业税负增加,相应就减少了企业的利润所得,直接降低了企业再投资和研发投入能力,从而制约了企业规模扩张和产品结构调整升级的能力。四是加大了外资并购项目的获批难度。跨国并购已成为国际资本投资主导形式,但在包括我省在内的广大中西部地区,仍处在初始阶段。外资并购新规将加强商务部的监管力度和建立多部门联合的重大并购审查机制。“红筹”模式返程收购和外国投资者并购导致在相关行业处于主导地位、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职工人数超过2000人的境内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转移的,或者可能存在其他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的,需向商务部进行申报,增加了审批环节,延长了审批时间,加大了项目获批难度,势必影响外资并购我省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企业的积极性。五是加大了项目用地的审批难度和投资成本。用地审批管理将进一步严格,工业用地比重将被控制,增加了新建项目的实施难度。国家将统一制订并公布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弹性工业用地出让价将受到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成本将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跨国公司对区位和基础设施皆处于劣势的中西部地区投资的积极性。此外,由于土地审批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土地供应亦将趋紧,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将被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将有所受限。六是禁止各级政府层层分解并考核招商引资指标,可能影响到各级政府利用外资的积极性。目前,我省大力实施东向战略,各地利用外资积极性空前高涨,纷纷组织招商小分队赴境内外举办招商活动,制定利用外资考核奖励办法,这对于发挥地方政府利用外资积极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若禁止招商引资层层分解并考核招商引资指标,可能在思想上模糊各级政府对利用外资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减弱了地方各级政府利用外资的动力。 总之,我们要全面清醒地分析政策变化给我省利用外资工作带来的影响,坚定信心,正面引导,把政策的有利因素用足用好,把政策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更重要的是积极把握政策调整的有利时机,争取到国家对中部、对我省利用外资工作的更多支持。实践证明,政策调整之际往往是争取政策支持的最有利时机,形势变化之时往往是体现工作水平的最紧要关头。我们决不能消极对待,决不能被动应付,决不能自卸压力,更不能因此而丧失机遇。 三、我省利用外资不是多了而是少了 首先就不存在我国利用外资多了的问题。2004年我国外商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7.9%,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当,但低于发达国家和中东欧国家10%的水平;2005年我国外商直接投资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呈反向增长,加上人民币升值的因素,外商直接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已经降到5.5%,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到6224亿美元,但其中包括了已经终止运营、撤资和资产折旧的数量,中国经济对外资的依存度因此被高估,事实上截至2004年底我国外商投资存量为2113亿美元,占全球的比重不到1%,占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13%左右,远低于2003年23%的世界平均水平。2005年我国人均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为46美元,仅为当年世界平均水平138美元的1/3,与2003年发达国家人均534美元的水平相比更是距离遥远。由此可见,虽然近年来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2005年成为居英国、美国之后全球第三大外资流入地,但决不存在规模过大的问题。 我省利用外资更遑论多少的问题了。虽然近年来我省利用外资增长快速,十五期间年均增速超过30%,但总体规模仍然存在偏小的问题,2005年我省外商直接投资仅占全国总资的1.1%;人均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0.6美元,实际利用外资占当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5.4%,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县域利用外资占全省的比重为19%,也低于全国30%的平均水平,不足江西(60%)的1/3;在中部六省中,我省利用外资总体规模仅高于山西,居第5位。规模偏小的同时,我省利用外资总体质量水平和档次不高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在中国投资的40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来我省投资的只有28家;截至2005年底,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每平方公里利用外资投资1378万美元,其中2个国家级开发区为2403万美元,远低于全国54个国家级开发区16886万美元的平均水平。 利用外资作用不可替代。改革开放27年来的实践证明,利用外资对于地区经济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地区,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甚至成为经济起飞和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从我省实际来看,至少发挥了六大功能:1、利用外资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近年来我省GDP平均10%的增长中,约有2个百分点来自于吸收外商投资;2、有效弥补了建设资金的不足,外资已成为我省固定资产投资中仅次于企业自筹资金和国内贷款的第三大资金来源,2005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5.4%;3、促进了国内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的15.9%,累计外商投资合同额中一、二、三产的比重分别为1.6%、66.2%、32.2%;4、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培养了大批人才,截至2005年底,外商投资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达26.9万人,这还不包括间接从事与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的配套加工、服务等活动以及参与利用国外贷款和援助项目的人员;5、增加了国家税收,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税收占全省税收总额的比重为10.6%;6、加速了对外贸易发展,提高了我省经济的国际竞争力,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其工业产值的比重都在40%左右,占全省出口总额的29%。 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是我们应该始终坚持的基本方针。从全球来看,鼓励外商投资,将吸收外资政策与国家现阶段经济发展目标紧密结合,已成为世界各国(包括发达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实现经济繁荣、促进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的普遍选择,各国都在赛龙夺锦、出奇招、出实招。从全国来看,我国吸收外资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全球化加快了资本流动的国际化和生产活动的全球化,服务贸易、服务外包、高附加值的高端制造环节的转移,已成为新一轮世界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内容,传统制造业转移也向纵深发展,跨国公司研发全球化和本地化趋势明显。全球跨国直接投资的新趋势,为我国提高吸收外资质量,促进我国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从我省来看,我省正处在工业化中期的大发展阶段,随着全球产业资本向我国的进一步转移和我国东部沿海产业资本的北上西进,我省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科教优势、人文优势特别是区位优势将更加突显。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省份,我们应紧紧抓住全球和我国经济结构新一轮调整的难得机遇,充分发挥好对外开放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新发展和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树立全球战略意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保护好全省利用外资难得的快速增长势头,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 四、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和质量上来 吸收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实践之一。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作为中国企业的一部分,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之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对外开放,就必须坚持利用外资不动摇。当前我省正处在奋力崛起的关键时期,积极利用外资,可以有效弥补我省在资金、技术、管理、人才上的短缺。对我省而言,现在利用外资的关键不是放缓或限制,而是如何将利用外资搞得更快更好。当前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方针,保持利用外资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坚定不移地将利用外资工作作为我省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正确把握当前宏观调控的精神实质,对各地加快发展利用外资的积极性要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正确地处理好国家宏观调控与我省利用外资发展的关系,在不违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毫不动摇地继续执行我省利用外资政策,增强境外投资者信心,保持我省利用外资持续快速发展。 2、不断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争取将我省更多的优势产业列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增强外资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性,积极引导外资重点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环保产业。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低技术含量以及资源型行业的外资项目,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鼓励跨国公司在合肥等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物流中心。进一步鼓励外商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来皖投资,创造条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金融、保险、债券等领域对外合资合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境外机构参股国内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加大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力度。 3、积极探索利用外资新方式,提高企业竞争力。注重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外商以并购方式参与我省多种所有制企业的改组改造,参与不良资产的重组与处置,优化存量资源的配置。鼓励符合条件的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外上市。扩大外商在创业投资、BOT、基础设施经营权转让等领域来我省投资。积极发展服务外包,吸引跨国公司将我省作为其服务外包的重要承接地。在招商引资方式上,要集中力量把徽商大会办成我省招商引资的经典品牌,积极利用“中部博览会”、“投洽会”等重要招商平台,努力提高参会实效。积极建立“招商代表制”,推行小分队招商,加强与跨国公司的联系渠道,有效承接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转移。 4、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利用外资管理水平。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外资工作管理服务水平,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优良的引资综合环境。强化对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和先进技术型企业所占比重、新增就业、技术外溢、土地集约利用、环境影响等综合绩效考评。禁止对利用外资单纯追求数量、层层分解利用外资任务的做法,引导吸收外资由重规模向规模质量并重转变,变指标为目标,变压力为动力,把利用外资作为各地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继续完善我省利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奖励政策,充分发挥各地利用外资的积极性。 5、强化外商投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实现企业、社会、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加强法律规范和监管力度,强化外商投资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倡导企业通过依法经营、加强环境保护、增强使命感、保护劳工权益等,使其充分认识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环境、社会的关系是相互协调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外商投资企业的积极作用。 6、加大开发区利用外资力度,充分发挥开发区的龙头和示范作用。一要完善国家级开发区在产业发展、土地管理、资金支持、人才培育、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撑体系。二要制定开发区提升高位要素集聚率的投资促进政策,建立节约集约用地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强度。三要加强环境保护,在开发区全面推行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开发区。四要完善开发区体制建设,做好开发区扩区升级工作。力争合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扩充尽快通过国家审批;力促安庆、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将保留的县级开发区升格为省级开发区,使每个县(市)都有省级开发区。修改完善《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五要抓住国家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时机,办好我省芜湖出口加工区,积极申报合肥出口加工区,吸引更多的优势外商投资项目在出口加工区发展壮大。 为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促进我省利用外资快速发展,提出如下工作建议。一是争取在国家即将修订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列入我省更多的优势产业,以吸引更多的外商来我省投资。二是争取国家对我省重大外资项目用地优先供给支持,以利更多的外资项目来我省投资。三是在“两税合一”政策执行中,建议国家给予中西部地区5-8年的过渡期,以保持我省利用外资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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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7 16:3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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